勃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关于打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告
按照勃利县人民政府关于《勃利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“百日会战”专项行动方案》和七台河市交警支队关于《严厉整治机动车涉牌涉证违法行为“百日会战”行动方案》的部署和要求,勃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将于2015年8月20日至11月28日,开展严厉打击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严厉打击无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,对于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、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车辆等违法行为,一律罚款2000元并处拘留。
二、对于实习驾驶员因交通违法一次记满12分的,一律吊销其实习驾驶证的准驾车型。对于持有大型客车、货车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的,一律注销其最高准驾车型并到交警部门办理降级换证业务。
三、对于故意污损、遮挡号牌的,一律罚款200元,一次记12分。
四、使用伪造、变造机动车号牌和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,一律罚款5000元,一次记12分。
五、对于酒后驾驶的,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罚款2000元,再次饮酒驾车的,拘留并处罚款2000元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醉酒驾驶机动车的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六、在本辖区内驾驶外籍车辆号牌的,一律网上比对,发现违法问题的,一律依法处理。
七、对于驾驶非法拼装的机动车和报废车辆的,收缴机动车并强制报废,同时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八、未按时缴纳机动车第三者强制保险的,扣留机动车并依照规定投保后,按照投保最低限额保险费的两倍罚款。
九、对于伪造、变造、机动车号牌、驾驶证、登记证书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,一律追究刑事责任,对于有盗抢、走私机动车嫌疑的,一律移交刑侦、缉私部门查处。
在查处以上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,交警大队还将加大对违法停车、闯红灯、逆向行驶、违法掉头、超员超载的处罚力度,有一起查一起,查一起处罚一起,同时,要集中曝光一批交通违法典型案例、通报一批交通违法的企业和个人,确保辖区内的道路有序、平安、畅通。
勃利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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